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哪些部门提供?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提供。
(2)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3)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
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资格考试 → 教师资格证考试 → 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
来源:易贤网 阅读:2023 次 日期:2016-12-15 15:02:45 |
上一篇: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还需要哪些材料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下一篇:2016年四川省教师资格过渡期限多长?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四川省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哪些部门提供?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