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端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端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是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济来源是财政全额供给,办公地点在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5号,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医疗单位的结算、待遇支付、财政核算、计划统计管理、参保人员信息资料录入、电脑软件及硬件维护等各项工作。
二、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35周岁以下,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选调岗位 | 职位简介 | 选调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管理岗位十级岗位 | 从事医疗单位的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 1 | B1102工商管理B1008药学B0201经济学类 C6202财务会计类 C6203 经济贸易类 C6303 药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6年11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端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dzlb.gov.cn/Portal/)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端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报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5号,联系电话:0758-2235388,联系人:卢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选调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查
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考务工作和评分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2、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由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6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生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名单在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选调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选调人选,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
六、注意事项
选调公告和拟选调人员公示、考试时间、成绩及其他事项在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b.dzlb.gov.cn/Portal/)发布。
咨询电话:0758-2235388。
七、本公告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