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泾阳县各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望周知。并就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6年泾阳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具体安排
(一)体检和考察的对象
按照《2016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二)体检和考察的标准
1.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组织实施。
2、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文件规定,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集合时间、集中地点及联系人
集合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8:00
集中地点: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泾阳县北极宫大街162号)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29-36223227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
2、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公布的集合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中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4、每名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束后,在上交体检表时领取政审考察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察材料送交泾阳县人社局。
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