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山市监察局)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商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商调岗位
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山市监察局)工作人员2人。
二、商调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为在职在编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含2年),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法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优先。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发展潜力。
(三)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符合商调工作人员的其它条件。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3份;
2.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3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3份;
4.获奖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3份;
5.商调干部报名表(见附件)3份;
6.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合山市内的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合山市外的报名人员可传真或扫描相关材料报送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资格审核。由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合山市监察局)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
(四)考察。由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山市监察局)组成考核组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择优考察,综合考察情况,并征求报名人员原单位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经考察合格后,报名人员自行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反馈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山市监察局)。
(六)办理商调手续。经集体研究后,决定商调人选,由合山市人社部门依照商调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商调手续,商调人员调动到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山市监察局)后,原则上工作满三年方可调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1号合山市政府大楼612室。
联系人:乔臻
联系电话:0772-8912441 18978200567。
传真:0772-8912441。
电子邮箱:hssjw@163.com
中共合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