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的公告》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法院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永嘉县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4日起到2016年11月30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永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57760558、57760579。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