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姜堰区新媒体行业协会招聘人员待遇问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新媒体主管待遇为3000元/月,外地人员(泰州市以外)另给予社保补助1000元/月;微信编辑待遇为2000元/月,外地人员(泰州市以外)另给予社保补助10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新媒体主管月薪不低于5000元;新媒体编辑、新闻编辑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外地人员另享受生活补助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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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105 次 日期:2016-11-26 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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