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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社会人员选聘职员注意事项

来源:易贤网   阅读:826 次  日期:2016-11-22 1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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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三)职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须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后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社会人员选聘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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