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位数额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考选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全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不含一线教师、医护人员及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2010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考选步骤
1、报名。报名人员提交《县委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4月20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党政办公楼三楼东首县经济研究中心(电话:5686528)。
2、资格审查。根据本次考选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内容为办公室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办文办事等方面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考选职位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办公室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县委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5、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结合报考职位、编制、性别等因素,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分数相同者汉语言文学、经济管理、文秘、法律及财经专业优先考虑。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要写出《工作实绩报告》,县委办公室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个别岗位需要组织严格的政审手续。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体检对象。
6、体检。通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
7、录用。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12个月。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责要求
1、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结果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对,经审核后组织笔试。
2、笔试、面试试题由县委办公室确定命题指导原则、题型等,聘请专业人员命题并阅卷、评分。考点由县委办公室联系确定。笔试监考由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考评小组组织专门评委会具体负责,县纪委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随即公布成绩。
5、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汇总成绩,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适时抽调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考选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公开考选的组织领导和考评工作。考评小组各成员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选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中共利津县委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