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议
所有考点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直接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评议拟录用人员。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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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040 次 日期:2016-11-16 16: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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