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491号)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和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燕、黄海军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11:30前。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国土资源厅综合楼2105室,可乘坐公交车或地铁至万象城步行到达。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84001188@qq.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厅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1-5388124)。面试前,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13:5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国土资源厅综合楼3楼,可乘坐公交车或地铁至万象城步行到达。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下午13:3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1考察人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考生同时以跟班学习14天方式考察。)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20日下午13: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确认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下午13:4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思迪,0771-5388122/18107710666。
附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遴选机关 |
用人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最低笔试成绩 |
1 |
覃燕 |
女 |
瑶族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不动产管理职位一 |
60.5 |
2 |
黄海军 |
男 |
汉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