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如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并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年限的生活津贴(标准:2000元∕月,年限5年)和住房补助(标准:副高、博士14万元,正高18万元,分5年发放)待遇。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上赤桥 福州植物园人事劳工科
邮 编:350012 E-mail:512764769@qq.com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91-837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