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到期后不再续聘。
3.报考人员为农业户口身份的,聘用时须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jj.szzj.gov.cn/)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9019(嵊州市卫计局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