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双鸭山市政法干警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8日
2、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安全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双鸭山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
2、高中学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表、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笔试准考证。
3、报考项目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具体查询省发公告)。
4、要求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派遣证及提供档案在人才机构(学校)的证明,且档案存入人才机构(学校)的时间应为毕业之时。
5、考生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