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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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2193 次 日期:2016-11-04 17: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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