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口在威远县辖区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色盲,听力好。
(二)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威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