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或者初级及以上职称以及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护理类具有中级职称并在相应岗位工作满10周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县级单位:护士及助产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果具有执业资格或者初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要求除外。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或者初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其中鸡山乡、海山乡卫生院护理类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及以上。特殊专业要求除外。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6、面向全国范围招考,个别岗位户籍要求见附件一。
7、原玉环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辞职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8、所有人员考试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