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录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包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意外伤害险。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工作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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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606 次 日期:2016-11-02 15: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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