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现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0755-12333、88128433、88128735,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任,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任文件为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