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在审核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时,(1)招聘岗位专业按“类”设置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在“专业参考目录”相应类别中有记载的,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2)招聘岗位专业不是按“类”设置而是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介词除外),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带有括号的,括号内或括号外符合上述(1)(2)的,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1月16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10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
5.打印笔试准考证:12月7日-9日,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