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建人通﹝2016﹞21号)要求,现就2016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查及证书领取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复查地点、时间及要求
(一)复查地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楼政务大厅(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
(二)复查时间及要求
本次复查按《关于公布2016年度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黔建人通﹝2016﹞353号)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序号进行安排,涉及人员众多,时间紧,为保证随到随办,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安排赴现场复查,并遵守纪律,保证现场秩序。
1、《2016二级建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即附件1)考生复查时间及要求
(1)复查时间:
11月1日-11月28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表。
复查时间 | 序 号 | |
11月29日 | 上午 | 1-200 |
下午 | 201-400 | |
11月30日 | 上午 | 401-600 |
下午 | 601-800 | |
12月1日 | 上午 | 801-1000 |
下午 | 1001-1200 | |
12月2日 | 上午 | 1201-1400 |
下午 | 1401-1600 | |
12月5日 | 上午 | 1601-1800 |
下午 | 1801-2000 | |
12月6日 | 上午 | 2001-2200 |
下午 | 2201-2400 | |
12月7日 | 上午 | 2401-2582 |
(2)考生复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签字的《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生报名表》1份(未打印报名表的考生登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gzjs.gov.cn官方网站进行打印);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查合格即可领取证书。
2、资格复查只安排此次,逾期视为放弃。
3、未尽事宜,请咨询:0851--85360006。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