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录用审批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32 次  日期:2016-10-27 11:20:0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录用审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告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5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考察公示
下一篇: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纪律监督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南充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录用审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