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等程序,并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吴清清同志为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现公示如下:
岗位 | 考生 姓名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 成绩 | 名次 | 体检 | 备注 |
影像专业教师 | 吴清清 | 28.00 | 48.60 | 76.60 | 2 | 合格 | 该岗位拟聘2人,第1名自动放弃,无递补人选 |
示时间: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11月03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或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电话:
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212
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0591-22869969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