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恪守宪法和法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较强的领导、管理、决策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及团队意识强,善于学习,不断进取。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公道正派。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党委决议,积极配合校长开展工作,全局观念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5.目前在高校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下级正职提任学校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熟悉高校医学教学、科研和医疗等管理工作,具有在大学从事医学教学组织管理、或主抓过医学学科建设工作、或从事过大学附属医院管理工作经历。
6.中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