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办法
1、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七天。
2、在同分情况下,按“招聘条件”中优先录用的先后条件择优录取;如不存在“招聘条件”中优先录用情形的,公文写作成绩高者优先。
3、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乡镇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来源:易贤网 阅读:701 次 日期:2016-10-19 15:43:43 |
上一篇:2016年温州市苍南县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体检方式 下一篇:2016年温州市苍南县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工资待遇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温州市苍南县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聘用办法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