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连城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