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户籍:户籍不限;
3、学历、年龄及职称要求:
(1)报考001岗位:
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0月31日之前)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同时具有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0月31日之前)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002、003、004岗位: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5周年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0月31日之前)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或所持岗位资格证书一致;
5、2013年之前毕业的研究生须具备所报考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违反江苏省人口计生政策的;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