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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4号下半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对象和条件

来源:易贤网   阅读:835 次  日期:2016-10-12 1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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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同时必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关证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习阶段曾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负责人,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职务;“ 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应聘社团指导师岗位人员可以放宽学习期间干部任职要求;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格式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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