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醴陵市招聘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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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834 次 日期:2016-10-11 16: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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