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总共招聘10人,聘用后根据各人专业和能力特点由街道统一安排到:党政办 、综治办、司法所、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站、物管站、项目开发办。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及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户籍地或居住地条件要求:居住在新罗区内的中青年居民,性别不限。
3.政治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3)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富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没有违反《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情况,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没有经济问题或其它尚未审查清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