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2),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委托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64 次 日期:2016-10-09 16:03:28 |
上一篇:2016年10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人员公示 下一篇:2016年10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其他事项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10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聘用手续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