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济组通字〔2016〕27号)有关规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现将面试人选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的遴选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向遴选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遴选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由本人签字确认,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为考生所报考的遴选部门,详细地址考生可电话咨询各遴选部门。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2016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8、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通知书发放
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由遴选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场次、时间、地点等。同时遴选部门书面告知考生面试纪律等相关注意事项。面试通知书张贴本人照片(与报考时使用照片同底版)并加盖遴选部门钢印(公章)。
咨询电话:2967002、2967956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