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2016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与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联系。纪委、监察处电话:86843027,人事处电话:86843042。
2016年9月30日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07 | 杨振 | 男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2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07 | 沈云芸 | 女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3 |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40 | 郑旭 | 女 | 制冷与低温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4 |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26 | 童俊华 | 男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5 | 生命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48 | 裘洁琼 | 女 | 生物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6 | 党委宣传部 | 张若娴 | 女 | 全球新闻 | 研究生/硕士 | 一般接收 | |
7 | 杂志社编辑岗 | 叶靖 | 女 | 纺织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一般接收 |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在10月30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来校开具接收函后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