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体检,由确定的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后提交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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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贤网 阅读:1375 次 日期:2016-09-30 14: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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