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6、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7日至1998年9月27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所需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