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9月22日(含)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招聘单位另行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单位另行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16年9月22日(含)前。
3、年龄:1980年9月22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单位另行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5、符合所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