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孚镇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考生序号 | 备注 |
和孚镇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钱静怡 | 女 | 16 | |
和孚镇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徐微 | 女 | 13 |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到9月16日,共5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3963302
通信地址:和孚镇人民政府401组织人事办
邮政编码:313017
和孚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