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前组织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鹤壁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遴选职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