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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来源:楚雄党建网   阅读:2226 次  日期:2012-03-17 1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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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年我县部分科级领导职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1名;

3、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4、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2名;

5、副乡镇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

1、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2、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全省统一选聘到禄丰任职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竞争性选拔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有以下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2年以上工龄或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3、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县招商局副局长、副乡镇长职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考核年限不满3年的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选拔职位要求的履职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竞争性选拔: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受党政纪处分不满任职限制期限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任职的其它情形。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人员自愿填报《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浅灰色底板彩色照片5张。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在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负责命制试题和评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告。

(三)面试。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在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四)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对各职位分别派出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五)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综合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等额提出拟任职人选,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六)任前公示和任职。按规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并享受试任职务职级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

经过竞争性选拔担任领导职务但又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任职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本公告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禄丰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

禄丰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5—34室

联系电话:0878—4122535

传真:0878—4121002

监督举报电话:0878—12380

附:

1、报名登记表.doc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禄丰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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