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2.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市、县(区)使用行政编制的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
4.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中央驻宁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
以上所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已经进行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但其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考录用的人员和1997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机关工作、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既可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