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型公益活动组织组织策划协调和环境适应能力。
岗位1:有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或社工证持有者,优先聘用。
岗位2:有从事财务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