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单位将从全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洞头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参加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止),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文秘或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
5.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报名地点:区总工会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庄鹏远,联系电话:56727965、13806814811(67481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区总工会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温州市洞头区总工会
2016年8月27日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