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全部课程须无未通过记录,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