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科室业务考核、医院考核、考察、体检、心理测验均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注意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协助办理完成行政关系调入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须提交真实的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人力资源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10-63926325
邮箱:bjsjt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