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郑州铁路局教育处:
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7号)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体系,确保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1.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发挥当地招委会的作用,充分认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考前,各地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宣传、公安、工信、保密、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举报渠道,随时接收举报信息,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将违规舞弊行为封堵在考场之外,终止在考试之前。
2.考试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试实施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试卷答卷在印制、发放、运送、保管、考试、回收、评卷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选聘正式在编人员承担安全保密工作,关键岗位实行双岗双责,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在试卷保管和分发场所(含试卷保密室、考点分卷场所、印厂分卷场所等)要安装多个摄像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实行二十四小时视频监控,加强保密室网上巡查、录像定时回放检查、值班情况随机抽查。试卷整理人员必须由市招办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进出场所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3.严格考点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考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工作能力。考试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期间,所有标准化考场实行联网监控,没有联网的考场不得安排考试。各考点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标准化考点考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省招办网上巡查、市招办网上巡考、考点同步视频监考的三级考试监督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实行现场巡视与网上巡视“双巡视”、考场监考与视频监考“双监考”,考生入场实行指纹与照片“双比对”。按照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完善“一题多卷”办法,科学编排,精心实施,提高考试自身防作弊能力,构建考试安全主动防御体系。各考点要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屏蔽范围要覆盖到所有考场。考生、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均要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查,不得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要加强考生携带文具的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一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防止考生将作弊器材伪装成考试文具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严格按程序启用和上交备用卷。所有考点都要安排公安或武警战士参与维护考试秩序。
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各地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
5.确保数据安全。省招办要加强对网上报名、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系统的管理,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承担网上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科学制定评卷细则,有效控制评分误差,维护好网上评卷网络环境,确保评卷数据安全。
二、严格审查报考资格,严查考试舞弊
6.组织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在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考生本人须按要求到信息确认点采集头像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签订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信息确认点须现场对考生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对专科学历有要求的考生,实行网上学历审核告知制度,在考生网上报名时进行网上学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告知考生。对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在信息确认时,要告知考生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其学历认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高中起点的未满18周岁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必须提供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严禁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报考,坚决查处持假学历骗取报考资格的舞弊行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所有信息确认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县(区)招办,不允许在招生院校设立信息确认点。
7.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外省市考生集中到我省报考。凡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时,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各地在报名信息确认和汇总过程中,对于考生资格造假、冒名顶替报考、异地报考和重复报考等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考生报考资格有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加强考生入场身份验证。监考员要做好考生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考生本人“四对照”检查,在确认入场考生右手食指符合采集要求后,采集考生指纹和头像信息,并将指纹比对结果和入场照片通过网络传到考点视频监考室,由视频监考员进行审核。为了保证照片比对效果,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考试入场采集头像信息均要求考生脱帽摘镜、整理头发,确保考生入场照片完整准确规范。考后考生各科考试身份验证记录和入场照片连同考生答卷一并上交省招办集中保管。考生拒绝或有意不配合身份验证和照片采集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完善考后考生身份验证记录的检查和入场照片的复查办法,在对各地考点身份验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复查未通过指纹比对、视频监考审核存疑、未通过主考审核、进场照片不全或不规范的考生。利用人脸照片识别技术对报名照片和各科入场照片进行比对,发现舞弊线索,认真核查确认,严查替考考生。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维护招生秩序
9.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以办人民满意的成人高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成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要严格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所有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成人高考报名咨询服务体系,让广大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报名要求,掌握操作程序。积极开展网上报名的宣传咨询活动,网上问题要有专人答复,咨询电话要有专人接听,服务大厅要有专人值班,认真受理考生来访来电咨询,及时回答或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0.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名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咨询等与考生面对面的时机,通过印发致考生一封信和考生须知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舞弊可耻”的宣传活动和警示教育,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树立成人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服务考生的社会形象。要主动争取新闻单位的支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网上有关招生考试有害信息的监控,防止借成人高招之名在网上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确保舆情安全。成人高校在生源地设立招生宣传点必须到当地招办备案,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承诺录取、保证毕业,违规组织生源。
11.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地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职责,严格控制标准和条件。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督查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降低收费标准和培养质量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26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成人高校要使用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对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信息进行核查,利用考生答卷笔迹图像等信息进行比对,对替考舞弊和冒名顶替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上学。
12.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协助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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