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1名。其中:书记员工作类7名、文秘工作类1名、新媒体工作类1名、协警工作类2名。具体职位、人数和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以上岗位人员为聘用制检察辅助工作人员,不具有检察官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录用程序,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热爱检察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协警工作类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协警工作类招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即指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附件1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4、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取得计算机一级证书。新媒体工作岗位要求对Photoshop、视频剪辑、PPT等软件熟练掌握。
5、熟练掌握闽南话和无需提供住宿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