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我校发布招聘信息,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聘用李华英为我校校医。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拟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相关次质 | 成绩(按公告比例折算) | 排名 | 拟聘用情况 | 体检情况 | 备注 | ||
笔试 40% | 面试 60% | 综合成绩 | ||||||||
李华英 | 校医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29.4 | 48.8 | 78.2 | 2 | 拟聘 | 合格 |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放弃 |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23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向福建师范大学附中及福建师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福建师大附中:059183445548
福建师范大学: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