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办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男女比例1︰1。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招聘范围:
具有常山县范围内户籍的人员(以2016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招聘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或组织过任何邪教组织。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最后成绩加1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县财政(地税)局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8月24日。
(2)报名地点:常山县财政地税局人教科(1311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
(4)资格审查:由常山县财政地税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下午。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纳税服务基本知识等。笔试地点:财政地税局七楼会议室。
(2)面试。笔试后按招录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顺序替补。
5、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常山县财政(地税)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替补。
6、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五、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常山县财政地税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常山县财政地税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