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30日《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郑琴为我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15日到8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学历/学位 |
统计业务 | 郑琴 | 00700010102 | 女 | 本科/学士 |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金华市统计局(或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金华市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82469800
通信地址: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17
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579-82385867
通信地址: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17
金华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