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需不需要到有关部门开具未就业证明?如果在学校那边登记了就业的有没有影响?
回复:需要开具。
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已毕业学生。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时,未就业证明由上述相应机构开具,证明中应注明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我单位,迄今尚未就业”字样。如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分别保留在不同单位,以档案保留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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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贤网 阅读:1414 次 日期:2012-03-08 09:4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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