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有志于从事卫生医药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务意识,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06 次 日期:2016-08-12 15:01:40 |
上一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